招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 2浙江会计师事务所筹备人
招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
2浙江会计师事务所筹备人 |
合伙企业 |
会计/税务/造价/评估中介*合伙人/股东 |
2人 |
均可 |
杭州 |
2013-03-08 00:51:38 |
2013-10-23 |
30万元 |
优厚 |
具体要求
1、在会计师事务所五年连续执业,有社保关系
2、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下列审计业务的经历,其中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历不少于3年:
(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4、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1年内没有因采取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而被省级财政部门做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者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
岗位描述
另一合伙人工作时间是否实行弹性工作制及待遇面议。
岗位职责
另一合伙人工作时间是否实行弹性工作制及待遇面议。